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户口在本市范围内转移的,失业保险关系原则上不做变动;户口转移至外省市的,由失业人员本人向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转移手续。 分享本文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