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课后服务时间

导语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天津市教委针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做出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9月2日,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据了解,全市中小学将全面推行“5+2”课后服务模式,即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

  其中对于课后服务时间的规定如下:

  课后服务一般在周一至周五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市内六区中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30,其他各区结合本区作息时间及各方面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对有需要的学生开展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学业答疑等,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30。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推荐阅读天津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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