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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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做好中考相关工作,结合近年来体育考试实施情况, 经多方调研、座谈和专家论证,将《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 与健康科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第三项“成绩评定” 第 7 条进行了补充修订。

   一、《实施方案》第三项“成绩评定”第 7 条原来是怎么规定的?

  初中三年学籍均在天津并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体育与健康分 值 40 分,包括平时成绩 18 分、统一测试成绩 22 分。其中,平时 成绩由体育课考评成绩(满分 7.5 分)、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成 绩(满分 2.5 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满分 8 分)三部分构成; 统一测试必测项目 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一项)分值为 8 分,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 7 分,选测项一为 50 米跑、立 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 分钟仰卧起坐(女)三选一,选测项二 为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绕杆、排球正面双手垫球、乒乓球正手 攻球四选一。

  持有本市户口,学籍在七年级第一学期后由外省市转入我市的 考生及现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考生,须参加我市组织的 统一测试,必测项目 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一项)分值 为 14 分,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 13 分,选测项一为 50 米 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 分钟仰卧起坐(女)三选一,选测项二为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绕杆、排球正面双手垫球、乒乓 球正手攻球四选一,考生实测成绩按以上分值转换后作为体育与健 康成绩计入升学总成绩。

  二、《实施方案》第三项“成绩评定”第 7 条补充修订后是怎么规 定的?

   初中三年学籍均在天津并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 及 2023 年以后(含 2023 年)初中入学、学籍于七年级第二学期由 外省市转入我市连续就读并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体 育与健康科目总分值为 40 分,平时成绩分值为 18 分、统一测试成 绩分值为 22 分,其中,统一测试必测项目(一项)分值为 8 分, 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 7 分。七年级第二学期办理转学时间 为开学前、后一周。

  学籍由外省市转入我市就读八年级和九年级或只就读九年级 并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及 2021 年和 2022 年初中入 学、学籍于七年级第二学期由外省市转入我市连续就读并参加高级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体育与健康科目总分值为 40 分,须参 加我市组织的统一测试,必测项目(一项)分值为 14 分,选测项 目(两项)每项分值为 13 分,学生实测成绩按以上分值转换后作 为体育与健康成绩计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总成绩。对于持有本 市户口,学籍不在天津,要求回津参加 2024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 考试的学生,实行过渡政策,在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结束前 安排一次转学,转学时间截止到 2023 年 12 月 30 日。对于参加 2025年及以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办理转学时间为每学期开 学前、后一周。七年级第一学期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持有本市户口,学籍不在天津,要求回津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 生考试的学生,体育与健康科目总分值为 22 分,平时成绩分值为 0 分,须参加我市组织的统一测试,统一测试成绩分值为 22 分,必 测项目(一项)分值为 8 分,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 7 分。 补充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补充修订《实施方案》是出于什么考虑?

  补充修订《实施方案》主要出于两点考虑。

  第一,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重视体育 课和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在我市上好体育课、参加阳光体育活 动、增强学生体质。

  第二,补充修订方案充分考虑了不同人群特点及来津接受教育 的不同经历,将考生分成了三类,并明确了对有本市户口,学籍不 在天津,要求回津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平时成绩为 0, 鼓励此类学生及早回津就读。

  四、对于具有我市户籍目前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的学生,希 望转入我市初中就读,如何办理转学?

  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 科学制定 2023 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提前做 好学位资源、师资等条件保障,确保转学工作平稳有序。

  凡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按照各区转学工作方案,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登记报名、材料核验等相关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 根据本区九年级空余学位、教师配备等情况,对通过核验的学生 进行统筹安置,并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含)前将安置结果通知 学生家长。转入学生须按学校通知要求及时到校报到上课,逾期 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五、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如何加强初中学生学籍管理?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初中学籍管理,严格 规范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审核,加强过程管理和动态监测。各 学校要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学生就读情况,不得出 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 开展初中学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专项核查,严查“人籍分离、 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各区政策咨询方式有哪些?

  关于《实施方案》补充修订方案有关事宜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相关部门,咨询方式如下:

  七、各区转学咨询方式有哪些?

  关于 2023 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有关事宜可咨询 各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具体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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