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初中转学的通知

导语 按照《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工作要求,本着安全、便捷的原则,办理七、八年级转学手续内容见正文

  河北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初中转学的通知

  各位学生和家长:

  按照《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工作要求,本着安全、便捷的原则,现就办理七、八年级转学手续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1.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或本市外区就读的七、八年级学生;

  2.为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在外省市就读的七、八年级学生。

  注:转学学生需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 河北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河北区常住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转入河北区初中就读申请书》;

  (3)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

  2. 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3)居住证持有人在河北区的房屋租赁证明(房管局出具)或河北区房屋产权证基本信息页;

  (4)居住证持有人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基本信息页、盖章页(基本信息页须包括姓名、合同单位、合同期限等;盖章页须有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本人签字)。

  (5)天津市社保缴费证明(近期连续且不少于六个月);

  (6)《转入河北区初中就读申请书》;

  (7)外省市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注:所提交的居住证、合法居所证明、就业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持有人应为同一人。

  二、办理流程

  1.网上报名。2024年1月9日——1月23日,家长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津入转学系统”,点击“初中转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月23日18时,逾期不再办理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2024年1月24日——2月8日,工作人员将对学生在转学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通知报到。2024年2月23日,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入学相关事宜。

  4.报到上课。2024年2月26日,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工作要求

  1.确保材料真实。家长与学生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不全、不准、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2.确保通信畅通。家长及学生要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存手机号在转学期间通信畅通,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两点提示

  1.学生就读学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2.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北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2-26288185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津入转学系统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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