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全文

导语 天津本地宝为您带来2016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全文。包含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报名方式、考核方式等信息。具体详情请参看正文。

  五、录取原则

  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分专业门类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入选专业和优惠分值,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及以上可享受以下3种优惠政策之一,具体如下:

  A、经我校认定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总分达到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予以录取。

  B、经我校认定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40分及以内予以录取。

  C、经我校认定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0分及以内予以录取。

  我校根据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总分(含附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注:1、在高考总分低于750分的部分省份,按照(该省份高考总分/750*优惠分值)四舍五入折算降分幅度。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六、实施程序

  1、2016年3月10-20日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

  2、2016年3月20日-4月2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4月30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时间:2016年6月11、12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5、考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可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七、公示

  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八、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考生对测试过程、测试成绩、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电话:15822985593)。

  3、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所有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十、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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