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宝坻区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导语 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将对天津市2017年度公开招考公务员进入面试的宝坻区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的时间、地点

  2017年5月16日至5月17日(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西侧)。

  二、复审所需材料

  (一)2017年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社会人员(含已毕业两年未就业人员)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报考要求两年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报考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或者由存档单位开具未就业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条件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29242131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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