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说明

导语 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暂未启动,从近年来天津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来看,预计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预计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

  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暂未公布,为帮助考生了解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在最新公告发布前,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整理了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供考生参考。

  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规定:

  招考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户籍、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应在2017年3月24日前取得。

  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解读:

  综上所述,在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过程中,若报考人员的身份是社会人员,则必须拥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方可报考。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曾为天津户籍的在报考时也视作满足天津户籍,时限为2017年3月20日前。天津生源是指在天津参加高考的考生或天津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7年毕业生。

  什么是常住户口?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注:上述政策均根据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整理,供考生参考,如政策有变,请考生以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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