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验中学2017年创新实验班招生章程

导语 根据《市中招办关于2017年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及新华中学法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17〕20号)文件精神,实验中学2017年创新实验班招生章程制定如下:

  一、科技创新实验班简介:

  天津市实验中学“求是—科技创新实验班”是2010年天津市教委首批批准开设的高中实验班之一。在人才培养上,学校实施了“4321”整体培养方案,结合学校长期以来学科教学的特色与优势,特别是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化学与环境、生物工程、人工智能、天文学,以及五大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诸多特色优势学科教学中,针对每一个创新实验班学生的特长与发展潜质,为其量身定制相应的三年个性培养计划。在保证完成国家新课程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对学生开设“订单式”课程和大学先修课程,聘请大学知名教授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报名范围及人数:

  具有天津市户口(含滨海新区、环城四区、老五县),符合201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考生均可报名。

  1.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

  2.热爱科学,具有探究意识。

  3.热心实践,动手能力强。

  4.在全国或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类比赛中获得奖项或在全国、市级其他相关比赛中获奖。

  招生人数:60人,非市内六区的创新实验班学生学校可提供住宿。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6月20、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办法: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户口本、学生证或学籍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本人亲笔书写的《自荐书》一份,学生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三张,中考准考证。

  3.报名地点:实验中学思学楼A座一楼阶梯教室

  四、测试安排:

  1.测试内容:数学、物理、化学、英语

  2.测试时间:6月24日

  五、录取办法:

  综合中考成绩、实验中学测试成绩,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将报考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作为本人第一志愿,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处的监督指导下自主提前录取。

  六、咨询方式:

  电话:23350136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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