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蓟州区山倾城小学招生简章

导语 天津各小学招生简章已经出炉,蓟州区山倾城小学招生详情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责任。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山倾城小学招生工作由蓟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3.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

  4.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名条件

  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相对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延缓入学的,需上报山倾城小学教务处备案登记。

  三、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5日、5月26日上午8点00分至11点00分,下午2点至5点30分。

  四、报名地点

  蓟州区山倾城小学 教学楼一楼大厅

  五、招生范围

  1.山倾城、山澜乡韵、山澜雅韵、倚林山庄、至道庄园、泰和庄园、帕醍欧花园,各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西井峪村、桃花园村、池庄子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六、报名办法

  家长携子女按规定时间带以下证件、材料到学校报名。

  (一)城区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

  (二)城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1.有城区户籍,但无自有住房

  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父母双方《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

  2.无城区户籍,但有自有住房

  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

  (三)“随四老”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必须在一个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

  (四)“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需提供房产证、户口本、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原件、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或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六)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渔阳镇土地管理所开具的证明(加盖村委会和土地所公章)。

  七、录取顺序

  依据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按以下顺序录取,如学校无能力接收,按录取顺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一)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入住许可证或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二)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第十类:其他情况;

  第十一类: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延期报名)。

  说明:

  学生户籍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户口簿上的一律不予承认。

  八、报名安排:

  为节省报名时间,避免家长报名拥挤,请家长按以下时间到校报名,无需提前在校外排队,只要手续合格均能办理登记。

  (1)5月25日上午(8:00--11:00):至道庄园、泰和庄园、山澜雅韵、池庄子村。

  (2)5月25日下午(14:00--17:30):山倾城。

  (3)5月26日上午(8:00--11:00):山澜乡韵、倚林山庄、桃花园村。

  (4)5月26日下午(14:00--17:30):帕醍欧花园、西井峪村;片内散户和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随迁子女。

  九、相关政策

  1.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2.学生户籍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必须为学生父母的单独自有住房。如果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片区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3.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房屋租赁证,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4.“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5.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镇乡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小学到官庄镇或别山镇或渔阳镇或洇溜镇中心学校报名,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7.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同乐小学)。

  十、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9年8月18日 山倾城小学 三楼教务处

  十一、咨询电话:022-8287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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