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流程
导语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人,报名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2日,报名地点请看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2年11月1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布。
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均采取现场进行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人事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现场填写);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社保中心打印的缴费记录证明(若有);
5.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学位证(若有)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工作证明)。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当场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心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的,该岗位开考;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人事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考核结束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出现考核成绩相同时,主考官打分高者,排名靠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
体检工作由该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需要回避以及招聘方案中明确的相关事项情况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对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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