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市气象局补充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导语 2023天津市气象局补充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6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下午16:00。

  2023天津市气象局补充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天津市气象局是中国气象局下属机构,也是天津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一、公开招聘岗位

  为推进人才强局战略,广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业务岗位急需人才,现天津市气象局所属部分单位补充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及需求人数如下。

单位 需求专业 学历 需求 人数
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 气象类、气象相关类 博士研究生 1
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气象类 博士研究生 1
天津市环境气象中心 气象类、气象相关类 博士研究生 1
天津气象雷达研究试验中心 气象类、信息技术类 博士研究生 2
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 网络与信息安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安全处理与技术、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软件工程技术与服务、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软件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手续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安排

  (一)组织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下午16:00。

  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tjsqxjrsc@163.com,邮件主题“姓名-报考单位”。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生源所在地、婚否等),学习经历(本科、硕士、博士就读学校、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等),工作实习经历,求职意向以及科研经历(包括发表论文情况),社会活动与个人专长等,并附贴标准证件照。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邮编300074

  联系电话:022-23333591、022-23370161

  (二)资格审查

  我局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会在报名邮箱中收到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报提供不真实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面试(已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一律作废)和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箱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专业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由我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气象局、天津市气象局网站和气象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无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我局将在中国气象局、天津市气象局和气象人才招聘网网站发布调整通知,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天津招聘】,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政府】即可获取天津市最新政府招聘信息、报名入口/时间/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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