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市信访办、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文职人员招聘20人公告
导语 为适应天津信访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市信访办面向社会公开聘用“政府雇员”性质的文职人员,同时为部分区信访办代招文职人员。
文职人员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从事内部辅助性工作。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与天津市信访办及部分区信访办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天津市信访办及部分区信访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身体条件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条件;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接受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9年5月28日后);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8)能熟练使用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和语言能力;
(9)愿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有政治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10)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此次招聘共计20人,主要从事信访热线电话咨询服务,网上信访件办理流转操作等辅助性工作。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如下: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一)报名和缴费方式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缴费形式,现场报名缴费时间:2015年5月21日9:00开始至2015年5月28日17:00结束。
(注意:只限工作日办理,周六、日不办理,中午11:30-13:30休息)
2.考生需登录北方人力资源公司网站(www.tj-nhr.org)下载《2015年天津市信访办及部分区信访办文职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计算机打印的《2015年天津市信访办及部分区信访办文职人员报名表》(贴1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照片前往北方人力资源公司,进行现场缴费和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报名费标准为45元/人。
3.现场办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 (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C区)4.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单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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