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党校招聘2人公告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精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党校将于近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中共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党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江苏路5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中共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党校为中共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直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市级机关党员干部教育以及处级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岗位一

  招聘岗位名称:管理岗(七级及以下);

  招聘岗位职责:负责工委党校的日常管理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招聘数量:1人。

  (二)岗位二

  招聘岗位名称:专业技术岗;

  招聘岗位职责:负责工委党校的日常教学培训工作;

  招聘数量:1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政治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3、中共正式党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6、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公共管理类、哲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如应聘专业技术岗,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8、天津市户籍;

  9、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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