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经济技术学校公开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导语 根据我校实际需求,拟在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经济技术学校坐落在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冶金路北头,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我校实际需求,拟在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包括体育教师1名、英语教师2名、市场营销专业教师1名、国际金融专业教师1名、国际贸易专业教师1名、机械专业教师1名、政治与行政专业教师1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公布招聘信息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 8月7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进入“天津市经济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公告”,在对照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应聘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后,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lishuna930@163.com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4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1、按照所需岗位报名条件,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不能开考或核减岗位。学校在2015年8月15日下发通知,确定通过资格合格者。

  六、考试或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由学校领导、人事处、相关专业主要负责人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对招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水平进行考核,得出最终考核结果。

  (一)笔试: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学校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面试人选不足1:3,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校内公布笔试考试成绩。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简历和获奖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等材料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采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进入面试的比例为1:3,面试人选空缺,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其他人员。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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