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河东区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招聘公告

导语 2015年9月11日讯为加快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立清新空气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清新空气行动,河东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天津河东区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招聘公告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 岗位名称:河东区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24人

  (二) 岗位描述

  招聘单位河东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职位描述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监督员主要从事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招聘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市户口,同等条件下有大气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市内六区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了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在35周岁(197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实施;决定聘用由河东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实施。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1、报名时间为2015年 9月14日8:30至 9月16日17:00。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2、缴费时间为2015年 9月15日8:30至 9月17日17: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服务费,每人 45 元。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资料】2015年天津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9月20日9:00-10:30(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5年9月18日8:30开始。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5年9月23日8:30—24: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5、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2张报名登记表等)、登录“学信网”申请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实际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的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9月24日9:00—14:00

  资格复审单位: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复审地点:河西区九龙路58号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谈。

  2、面试内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资料】2015年天津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 9月29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若体检、考察及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递补人员。

  八、聘用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九、薪酬待遇

  工资参照本市有关工资标准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24160430 24160437

  工作时间: 9:00-12:00,14:00-17:00

  报名咨询电话: 23266305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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