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辰区招聘幼儿教师30名

导语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9:00-5月22日17:00

  为满足我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户籍(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8日);

  3.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及教师资格证;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0日至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均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9.持有港、澳、台或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 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9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从2019年5月9日起可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及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网:http://edu.tjbc.gov.cn查询。

  (二)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纳笔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考务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9:00-5月22日17:00

  缴费时间:2019年5月20日9:00-5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9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9年6月21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二代);

  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证件(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形式进行,试讲课题于面试前两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时通知,届时请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缴费打印(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打印)。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同类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薪酬标准

  (一)被聘用人员不纳入幼儿教师编制管理,采取劳务派遣制的用工方式,具体方式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

  凡于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月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组成,月基本工资执行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用工单位根据单位效益确定)。聘用期间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此次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直属幼儿园和学校附属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同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2801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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