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市北方公证处招聘5名公证员(任职条件+报名方式)

导语 天津市北方公证处由于自身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5名。详情见下文。

  天津市北方公证处(原天津市公证处)是天津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天津市最大的一家公证机构。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天津市北方公证处结合自身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5名。

  一、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

  4、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的,优先考虑。

  6、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7、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相关工作能力,热爱公证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8、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写作能力、沟通能力和管理能力者优先。

  有下列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18日。

  2.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照片一张;简历一份。

  3.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将个人信息发送至以下邮箱:13132085880@163.com

  4.报名咨询电话:18622335671

  三、试用期及薪资待遇

  所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我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从优。符合“海河英才计划”的可以享受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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