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具备哪些条件

导语 从2023年起,天津放宽父母投靠在津子女的落户政策。此次调整全面取消了外地无子女的限制,放宽至在津有成年子女即可申报。

  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受理条件

  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其成年子女为我市常住户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房的,准予在津落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还须提供退休证明或领取退休工资相关手续

  3、在津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4、能够证明申请人与在津成年子女的关系的证明材料(个人档案等)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申请人与房主关系证明材料(通过要件5能够证实的,无须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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