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一表了解)

导语 2022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详见正文。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3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主体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监护人)
扣除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
扣除标准 1000元/月/每孩,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如何享受 纳税人可以直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并推送给扣缴单位,也可以填写纸质的《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单位。
实施时间 2022年1月1日
注意事项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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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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