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的通知

导语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政策,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具体政策内容见正文。

  最新:关于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的通知

  各委、办、局, 各区人民政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更好地满足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高在本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

  (一)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由2400元调整为3000元。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租赁其他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由1200元调整为1500元;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的,按照登记备案租金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由2400元调整为3000元。

  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政策保持不变。

  三、本通知自2022年6月2日起施行。

  推荐阅读:

  什么是天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附最新提取额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天津公积金最新消息、缴存+贷款+提取政策。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