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举例说明)

导语 天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5%- 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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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5%- 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举例说明

  新招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职工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例如:小李刚入职,每月工资4000元,缴存比例是11%,那么小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

  4000x11%+4000x11%=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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