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批准的工作调动人员落户怎么办?

导语 经天津市人社局批准调津的稳定就业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市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接到市人社部门网上转递的拟落户人员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材料审核,并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天津市人社局批准的工作调动人员落户怎么办?

  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经市人社局批准调津的稳定就业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市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接到市人社部门网上转递的拟落户人员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材料审核,并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具体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1、《受理户口告知单》(由受理公安机关向群众提供);

  2、落户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3、市人社局开具的调令;

  4、《工作调动人员申请落户登记表》;

  5、《毕业证书》;

  6、落户地点材料。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及不动产权人同意证明;申请在单位或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或人才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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