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未满18周岁公民变更姓名怎么办?

导语 天津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姓名变更的,需经生父母协商一致同时到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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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公民户口登记的姓名,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姓名变更的,需经生父母协商一致同时到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手续和材料:

  1、生父母双方共同提出变更姓名申请

  2、生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本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4、生父母《结婚证》

  特殊情形:

  1、因生父母离异,不能提供《结婚证》的除上述其他材料外,应提供以下材料申报:1、生父母《离婚证》或者离婚协议书,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民事调解书或者已生效的判决书;

  2、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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