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不在天津怎么办理退休?

导语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养老保险关系不在天津市的人员,视不同情况申报办理退休,详见正文:

  》》》养老保险关系不在天津怎么办理退休?

  答: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2号),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本市的人员,视不同情况申报办理退休:

  ①档案关系在本市的,由存档机构申报退休;

  ②档案关系不在本市且具有本市户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该存档机构接收档案并为其申报退休;

  ③档案关系不在本市且为外省市户籍的,向其最后一次在本市参保缴费所在区存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该存档机构接收档案并为其申报退休。

  注:上述人员中的无档案参保人员,在提出退休申请前,应先向存档机构提出建立退休档案的书面申请,再由存档机构为其申报退休手续。建立的退休档案应包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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