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人员吸纳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鼓励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天津印发了《关于实施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条件见正文:

  》》》天津失业人员吸纳补贴申请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天津各类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申请补贴时被吸纳对象仍在企业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是指在天津进行失业登记,后被企业招用,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与失业登记经办日期间隔半年以上的人员,即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失业登记经办日期≥半年。该时间段内失业登记均为有效状态。

  相关信息:

  为鼓励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实施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吸纳补贴】可获天津企业各类吸纳补贴(毕业生吸纳补贴/失业人员吸纳补贴/社保补贴等)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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