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人员吸纳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导语 鼓励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天津印发了《关于实施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流程见正文:

  》》》天津失业人员吸纳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申请部门: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办理流程:

  第一步: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4月30日前,填写《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第二步:区人社局通过人社信息系统对吸纳对象的就失业登记、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三步:对审核合格的,区人社局将申请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拟补贴人数、拟补贴金额等情况。

  第四步: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并报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备案。

  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吸纳补贴】可获天津企业各类吸纳补贴(毕业生吸纳补贴/失业人员吸纳补贴/社保补贴等)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方式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