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导语 《天津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报受理交接单》、《诊断证明书》原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病历翻译件

  1、《天津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报受理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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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诊断证明书》原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1)需注明分娩方式。

  (2)诊断证明是否按卫生部门要求加盖诊断证明章。

  (3)提供出院记录的是否按照卫生部门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

  3、病历翻译件

  (1)参保人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生育分娩的需提供,其他人员无需提供。

  (2)主要指分娩记录、手术记录或出院记录,三者具备其一且能够阐明生育分娩诊疗情况即可,加盖翻译机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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