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温津贴如何折算成小时数发放?

导语 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高温津贴如何折算成小时数发放?

  答: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为劳动者当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除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工作小时数,约定的日工作小时数大于8小时的,按8小时折算。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为职工工资组成项目,但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项目。

  高温津贴发放条件:

  1、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

  2、工作地点不固定以及机动作业的劳动者,在处于高温天气期间的任一工作地点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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