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参保人是否要单独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
导语 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单位缴费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月划出,个人缴费从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中按月划出,暂不需额外缴纳。
➤➤天津参保人是否要单独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
答:无需个人额外缴纳。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12%缴费,个人按照天津市职工平均工资的0.12%缴费。
试点期间,统一为单位缴费每人每年9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90元。其中,单位缴费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月划出,个人缴费从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中按月划出,暂不需额外缴纳。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答: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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