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单方署名离婚如何分割

导语  前来咨询的当事人中,多数遇到这样的问题:现在住的房子是婚前对方贷款购买的,婚后一起还贷(或者婚后用一方工资卡还贷),离婚时候怎么分呢?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以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房产已经成为城镇居民普遍采用的一种买房方式。这样婚前以一方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并从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并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应当如何分割?

  前来咨询的当事人中,多数遇到这样的问题:现在住的房子是婚前对方贷款购买的,婚后一起还贷(或者婚后用一方工资卡还贷),离婚时候怎么分呢?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以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房产已经成为城镇居民普遍采用的一种买房方式。这样婚前以一方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并从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并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应当如何分割?

  在法律上,这是非常明确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作出如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举个例子:张先生在2004年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10万元,贷款购买住房一套,王女士和张先生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张先生一直用自己的工资卡还贷。离婚时,该房产怎么分割?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将该按揭房屋判归张先生(支付首付款一方、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虽然张先生婚后一直用自己的工资卡还贷,但是其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考虑到房屋的增值情况,就张先生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及还贷相应增值部分,给王女士合理补偿。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