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流程说明

导语 天津市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流程说明,详细的请看看本地宝小编带给大家的天津市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天津市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流程说明

  天津市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申请人携下列资料按①②的顺序办理: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3.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需要民警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4.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还需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6.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7.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

  8.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还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9.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还需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10.属于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同上。车辆所有人在报废地申请结束后,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11.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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