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和使用《天津市老年人优待证》

导语 老年优待证,是一个国家、政府为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规定给予老人的一种优惠、照顾,给老年人一种享受和待遇。

  60周岁至69岁《老年人优待证》为绿色,70周岁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证》为红色,由天津市老龄办统一印制。

  一 、申请条件

  凡持有天津市正式户口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方可申请办理《天津市老年人优待证》。

  二、办理指南

  办理时申请人向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出示老年人户口簿、身份证及1寸免冠照片一张,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老龄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填写《天津市老年人优待证》并报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天津市《老年人优待证》须加盖区级以上老龄机构公章后有效。

  三、优待服务政策

  (一)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凭《天津市老年优待证》(绿色)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游览公园时,购买门票半费(不含园内门票)。

  2、参观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文物点、观看日场电影等购买门票一律半费。

  3、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实行挂号优先、治疗优先、取药优先,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4、收费公共厕所免费。

  5、乘坐地铁购买普通储值票享受八折优惠。

  6、公共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证实行半价。

  7、参观广播电视塔门票半价。

  8、乘坐市内公交车可购买月票,公交车内设老年人座席。

  9、老年人按规定优先购买火车票、优先检票进站上车。

  10、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各级法院应当依法优先受理、审理、执行。老年人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依法可以缓缴、减缴或免缴诉讼费。

  11、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对需要获得法律帮助的老年人应当优先提供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12、对老年人居住的直管公产房屋实行优先登记、修缮。

  13、商业企业、生活服务业及社区便民企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

  (二)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天津市老年优待证》(紫红色)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1、游览公园免收门票费(不包括园内门票)。

  2、参观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文物点,除特别展览和专题展览门票半价外,一律免费。

  3、观看日场电影享受半费优待。

  4、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实行挂号优先、治疗优先、取药优先,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5、收费公共厕所免费。

  6、乘坐地铁购买普通储值票享受七折优惠。

  7、公共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证实行半价。

  8、参观广播电视塔门票半价。

  9、乘坐市内公交车可购买月票,公交车内设老年人座席。

  10、老年人按规定优先购买火车票、优先检票进站上车。

  11、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各级法院应当依法优先受理、审理、执行。老年人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依法可以缓缴、减缴或免缴诉讼费。

  12、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代书;对涉及老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减半收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13、对老年人居住的直管公产房屋实行优先登记、修缮。

  14、商业企业、生活服务业及社区便民企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

  四、办理单位:天津市各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五、办理时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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