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照一码办事须知

导语 所谓“一照一码(一照一号)”,就是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将由三个部门(工商、质检、税务)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5年上半年,全国各省市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要求,试点进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本市于3月20日起率先在省级层面全面推行,截至目前全市共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5.8万张,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在此基础上,2015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方案以及时间进度,6月份国务院又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加快建立规范、优化、便利的市场准入新模式,本市于8月3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设立“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将由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由登记机关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这与本市已经实施的“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有较大不同。此前,本市已经实施的“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制度实行“一窗收件、联合审批、信息共享、颁发一证”的审批模式,按照市场监管、国税、地税审批职能,依照原有证(照)号编码规则,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其主要特点是在不改变各部门审批职能的基础上,通过实行“一口受理”,将过去申请人到三个部门分别办理方式转变为一站式审批方式;通过实行网络传递审批信息将过去三个部门接力式的审批变为联合审批,用网络传递代替申请人跑腿。

  随着本市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正式实施,企业申请注册登记由登记机关核准并直接赋码,打印“一码”营业执照,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即全部完成。同时,登记机关按时将相关数据信息传递给代码和税务部门即可,不再需要代码和税务部门的审核、审批,真正实现“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共享”。

  据介绍,此次改革的实施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最大限度的减少重复性审查,大幅提升市场准入的便利化水平,对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大众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把原需要办理的三个审批归并为一次审批,有效推动市场准入工作整合归并和各部门信息共享,使市场准入流程更加便利、高效,行政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集约。二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实施促进了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统一代码为标识的信用信息系统,改变企业代码不统一的现状,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三是减少企业办事环节,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实现一个部门受理审核,多个部门信息互认,既避免申请人多次提交要件,申办多种证件,也避免了审批部门的重复劳动,既减轻了企业负担,也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行政效能。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四大特点:

  一是源头赋码。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编码规则,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发放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形成准入登记与赋码同步完成机制。

  二是规范流程。按照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流程进行统一规范,依法明确登记条件和申请材料,整合申请表格,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申请、一窗录入、一次审核、并行审批、一天办结的联审流程。

  三是数据共享。各级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并赋统一代码后,将统一代码及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的“一口式”联合审批信息交换平台实时传输至税务部门和统一代码数据库,及时依法公开企业登记信息,真正实现信息共享。

  四是颁发一照。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营业执照是企业主体身份的唯一合法凭证。不再需要原代码和税务部门的审核、审批,改革前需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的相关手续,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