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离婚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导语 天津市居民因为离婚导致的户口迁移应该向办理部门提交什么材料?如果有特殊情况应该附加什么材料?天津本地宝整理了相关信息。

  天津市居民因离婚迁移户口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离婚证件及复印件;

  4.户口地(迁出地)派出所相关证明;

  5.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6.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及复印件;

  注:属于投靠的,还需提交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同意落户申请。

  特殊情况:

  因离婚一方不提供居民户口簿,造成另一方无法迁移户口的,由户口地派出所出具一方不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另一方姓名、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相关内容的证明。

  更多天津市户口迁移证办理内容,请点击进入【天津户口迁移证】专题了解相关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