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供热计量价格确定每千瓦时0.13元

导语 一直一来北方供热地区热费收取方式一直是按面积收费,说白了也就是你用与不用,用热多少,室内温度高低都一样,供用双方矛盾不断。

  2005年以来国家一直提倡供热计量收费。10年过去了,供热计量至今未能大面积是使用,既有建筑真正供热计量改造从今年开始才开始大规模实施,新建建筑也从今年开始对不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一律不给验收发证。

  天津供热计量实施面积相对大,那么供热计量收费的实施怎么样?根据规定供热计量收费分基础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

  基础热费是由于建筑的自身特点,不管用户是否用热都必须收取的费用,因为建筑物本事吸热,同时建筑公共部分也要吸热等。

  计量热费好理解,即是用户自己家使用的热量费用。

  日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2014-2015采暖期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有关事项,明确居民供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

  根据相关办法,用户热费为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之和。具体计算公式为:基本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

  非居民供热计量价格方面,现行非居民供热价格为40元/建筑平方米,计算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单位面积耗热量定额为111千瓦时/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宝坻、武清、蓟县、宁河、静海、滨海新区的供热计量价格,由当地自行确定。

  由此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一户居民用户住宅供热计费面积为100平方米,一个供热季用热量为8100千瓦时。此采暖季按照计量收费,所需交纳的采暖费为:

  7.5(元/平方米)×100(平方米)+0.13(元/千瓦时)×8100(千瓦时)=1803元

  按照现行面积热价收取采暖费则为:

  25(元/平方米)×100(平方米)=2500元

  对比来看,依据供热计费面积100平方米按面积热价收费需花采暖费2500元来推算,居民在此采暖季用热量若不超13461千瓦时,都会较按面积热价收取采暖费更“省钱”。

  供热计量收费和结算流程

  1、用热户应在每年度12月31日前,按现行面积热价一次性预交采暖费。逾期未交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供热前,供热单位应公示用热户热量表读数。

  3、供热结束后,供热单位应于30日内将热量表读数及所用热量通知用热户。

  4、用热户应从每年度6月1日开始,持上一采暖期供热单位开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和用热户用热量确认单办理采暖费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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