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详细申请条件

导语 申请天津公租房时,有哪些条件呢?具体是什么样的?天津本地宝为您收集了相关的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租房也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

  天津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一)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二)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三)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同等条件下,申请人本人、配偶或与其共同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的家庭优先租赁。

  天津公租房的准入制度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家庭范围和数量。

  已通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审核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将直接获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由发放补贴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组织申请换证工作。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区房管局会同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审核、公示,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获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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