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台湾通行证定居应邀类签证办理指南

  台湾通行证分为多种情形,本文为大家介绍赴台定局、应邀、学习等类型的台湾通行证办理流程,大家可要区分清楚了。

办理条件

1、定居

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

2、应邀

经台办部门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3、学习

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4、乘务

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

5、其他

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我市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也可以交验户口薄)。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还须提交在我市工作或居住的证明。

外省市人员除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外,还须提交天津市居住证原件(居住证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3、赴台湾个人旅游的,在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后,申请人还须通过有赴台旅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申请入台许可。

4、赴台湾团队旅游的,应向具有赴台旅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报名确认后再前来办理;旅游团领队需交验旅行社公函及领队证,申请赴台团队旅游时无需提交“入台许可”。

5、赴台湾探望配偶的,应交验结婚证原件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需提交配偶的台湾户籍证明。

6、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台办或天津市台办出具的“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并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原件。

7、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8、已申领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再次申请时均需携带该证件。

9、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照相

2、填写表格

3、服务窗口递交申请

4、交费

5、审批并制证

6、申请人取证

办理地点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

地址: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 9:00至16:00

2.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

地址: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点

地址: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点

地址: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点

地址:河西区利民道65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2:00 13:3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2:00 13:30至16: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大陆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签发。

大陆居民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突发事件或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30元/本

签注20元/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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