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指南

天津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地点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4.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

办理材料

1.申请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经营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到所在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第二步

窗口收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申请材料。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三步

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与申请人沟通并现场踏勘,了解旅行社经营场地的面积及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准予成立旅行社的批复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及旅行社责任险。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暂无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08:30-12:00,02: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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