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车船税申报指南

天津车船税要怎么申报?申报流程和申办地点是什么?办理地点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申办条件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地税业务。

县级业务。

申办材料

(1)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应报送以下资料:

①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应报送《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各3份。

②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应报送《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各3份。

③对于新购置车船,应提供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购置日期的文件。

④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应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首次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上述第④—⑥项资料。

办理流程


办理期限

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资料信息或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络申报后提交的纸质资料,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2-12366

办理地点:各区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天津市各区县地税局地址及联系方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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