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因工作变动怎么处理?

导语 岁末年初,对于工作变动的职工来说,天津市缴存的公积金怎么办理?为此,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最权威的答复。

  1、外地户籍辞职离津

  对于在津工作的外地户籍职工辞职离津,那么在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本市提取政策,外省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2、外地户籍已提取注销账户

  对于办理提取并注销账户的外地职工,账户状态如为汇缴或内部封存,需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公积金中心营业网点办理;账户状态如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职工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就可办理提取。

  3、跳槽仍在天津

  对于跳槽的职工,仍在天津市工作,公积金账户在本人离职时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在新单位入职后启封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职工本人无需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温馨提示

  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均实现了通存通兑,在任一公积金营业网点均可办理此业务。在公积金营业网点大厅设立了自助办理机具,符合条件的职工也可自助办理,无需窗口排队。

  天津市公积金中心为本市职工开通多条咨询通道: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公积金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和微信;公积金APP客户端。

  更多关于天津公积金办理请点击【天津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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