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应邀赴台申请资料及样例

导语 本市居民、工作单位在本市的非本市居民以及定居国外现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已经国务院台办审核的,可以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本市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也可以交验户口薄);

  外省市人员除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外,还须提交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或暂住证明。非本市人员还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还须提交在我市工作或居住的证明。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

  4、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台办或由国台办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本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5、已申领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的,再次申请时均需携带该证件。

  6、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证件样例

  1、身份证(样例)

  2、入台许可(样例)

  3、赴台批件(样例)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样例)

  网址链接:

  http://60.28.61.198/Reserve/ChoosePersonTyp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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