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各区县之间夫妻投靠落户指南

导语 天津市各区县之间夫妻投靠落户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地点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受理条件

  1、本市各区县之间投靠配偶“农转非”。

  2、“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三区投靠配偶迁移落户。

  3、未婚子女可随迁。

  办理流程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人须提供的有关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字)。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3、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

  5、住房证明(是指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6、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投配偶落户的,不需提交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暂住或寄宿人口登记表。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须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原始依据。

  8、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各分区户政大厅

  天津市各区县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地址及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落户】可获取2023天津第一期积分落户名单查询入口+下一期申办指南(条件/时间/材料/积分分值表)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