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家长积分落户后,孩子要怎么落户

导语 新一期的天津积分落户已经拉开帷幕,中国家长“一切为了孩子”的精神在落户这个问题上表现的尤为突出。落户帮在日常咨询中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包括“都是为了孩子(上学),才想落户天津”。那么家长们申请天津积分落户,他们的孩子要如何落户呢?主要通过随迁和投靠两种方式。

  随迁:父母申请积分落户同时申请子女随迁

  【需要满足的条件】

  1.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为未成年人(落户帮注:随迁子女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2.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落户帮注:不能是无户口人员);

  3.积分入户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帮注:主要指有住房,父母不能是天津集体户口成员);

  4、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与申请人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内, 且亲属关系登记明确(落户帮注:这点比较关键,因为可能存在积分落户申请人为妈妈,但孩子跟爸爸在一个户口本上,妈妈的户口没有迁过来的情况。所以申请人一定要提前查看自己的户籍关系,如果想让孩子随迁,需要将随迁子女的户口迁至申请人名下)。

  【需要提供的资料】

  1.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

  3.随迁子女父母的结婚证(随迁子女血缘关系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办理程序】

  在申请天津积分落户的同时,如实填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公安常住人口信息核实预审表》及申报信息即可。

  投靠:父母落户之后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需要满足的条件】

  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随父(母)在外地落户,符合天津市计划生育政策;

  2.若投继父(母),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满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时即对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抚养监护权,或生父(母)再婚后依法变更抚养监护权,自依法变更之日起满三年以上,仅允许一名子女来津投靠继父(母);

  3.被投靠人户口在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落户帮注:基本与随迁相同,未要求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在同一户口本内)。

  【需要提供的资料】

  1、书面申请(父母双方签字);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满16周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在我市司法机关备案的鉴定机构做DNA亲子鉴定;随迁收养子女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收养登记证》和办理收养手续全部证明材料,并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合法固定住所权利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材料、同意落户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