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医保住院登记指南

导语 根据天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职工参保人入院治疗后必须及时办理住院登记,以便快捷报销相关住院医疗费用。那具体怎么操作?需提供哪些资料?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天津职工医疗保险;

2、因病住院需办理。

办理材料

1、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登记表;

2、住院证;

3、社会保障卡;

4、身份证;

5、住院费用证明(上次住院未与结算中心结算)。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即可。

因客观情况无法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

但需注意一点的是,由社保分中心开具的《住院资格确认书》需于开具当日交至所住医院医保科。

办理期限

办理时间:住院之日起5日内

办结时限:当日办结

办理地点

医院/社保分中心

022-12333

天津社保中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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