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办理流程

导语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整个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都应参与和执行的综合性文稿,她涉及诸多单位、部门、个人,所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讨编制。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报单位通过预案专家评审并完成预案修订后,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第42号窗口报送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场告知申报单位进行补正,对于资料完整,符合备案条件的备案申请应当场受理;

  第三步:受理工作人员填写《形式评审表》,现场受理同意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统一出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问题解答】

  一、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备案有什么作用?

  【答】备案的作用一方面是审核应急预案是否指定的合理,适合本单位,另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门可以掌握备案单位的情况,以备应急时用。

  二、企业应怎么样进行应急预案备案?

  【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三)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表;(四)评审会议纪要;(五)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整改情况确认(专家组确认意见);(六)应急预案发布令(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发布令);(七)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哪些?

  【答】首先要大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并进行监控;其次是在发生危险源时的紧急预警行动;第三是信息报告与处置;第四为应急响应;第五是后期处置;第六是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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