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服务证办理条件及材料

导语 天津办理生育服务证需要什么条件?办理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1、双方或一方为天津市户籍;

  2、有意生育的已婚夫妻;

  3、无规定不可生育疾病的夫妻;

  办理材料:

  1、妊娠诊断证明

  2、结婚证

  3、户口本及身份证

  4、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

  办理地址: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

  注:生二孩无需办生育证 天津市民到基层单位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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