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存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指南

导语 在天津,办理存量房房产证的材料有什么?怎么预约办理登记?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存量房屋买卖的,提交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购买拍卖的房屋,申请人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

5、契税缴纳凭证(查验原件);

6、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维持划拨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按规定应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还应提交土地出让合同;

属于本市国有企业改革调整中涉及到在集团内部整合房地产资源,原以划拨、“空转”方式取得的土地,提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调整文件,原土地取得方式和用途维持不变;

7、有抵押权、地役权登记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有异议登记的,应当提交受让方签署的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8、按《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1.4.1第二款第2项规定提交地籍测绘成果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属于部分房屋转移登记引起面积变动的,应提交房屋测绘成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时间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天津市各区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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