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限价房购买资格审核流程(材料+地点)

导语 天津市滨海新区限价房申请限价房资格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又是什么?详情请看正文!

  申请条件及提供材料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购买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

  1. 非天津户籍,在滨海新区工作,滨海新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家庭和个人;

  2.具有天津市户籍(非滨海新区户籍),在滨海新区工作,滨海新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家庭;

  3.具有滨海新区户籍,滨海新区范围内不超过一套住房的家庭。

  非滨海新区户籍申请人,其所在单位须在滨海新区注册。

  (二)申请购买定单式商品住房,申请人需携带以下要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在滨海新区工作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及购房情况证明材料(住房权属证明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为原件);

  4.申请人(在滨海新区工作职工)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需要件注意事项:

  所需材料除特殊要求外请用A4纸复印

  (一)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二)家庭成员户口本;

  需要复印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需复印配偶页和子女页;如果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复印所有户口本首页;如果户口页有变更信息的,需要复印变更页。

  (三)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达到法定年龄但未婚的申请人需签订《婚姻状况承诺书》;

  申请人已婚但与配偶不在同一个户口本的或在一个户口本上夫妻关系不明确的,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

  申请人离异或丧偶的,需签订《婚姻状况承诺书》;

  申请人离异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申请人丧偶且未在申请人户口本上显示的,还需提供申请人配偶死亡证明。

  (四)申请家庭住房有关证明: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权属证明或房屋买卖合同;

  (五)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六)申请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七)委托其他人申请的需提供经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时限

  十二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天保金海岸商业街太湖路60号

  联系电话

  6637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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