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医保报销比例(意外)

导语 在一2018年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保险比例如下

  1.意外医疗。参保人员发生的6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6000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2.意外伤残。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视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4级的,补助2万元;伤残等级为3级的,补助2.5万元;伤残等级为2级的,补助3万元;伤残等级为1级的,补助3.5万元。

  3.意外身故。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死亡的,按照规定标准对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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