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积分入户学历认证审核办理指南

导语 2018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于1月25日开办,用人单位提交本单位积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报指南——市教委

  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学历认证(审核)受理办法见附件(提示:学历认证报告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后出具学历认证结果。)

  天津市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办公地点: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南开区黄河道474号,电话:23018724

学历认证(审核)受理办法

  一、所需材料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

  1、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丢失者要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填写)。复印件要求为A4幅面。

  2、毕业时间在1991年及以前的毕业证书还需要提供:毕业院校档案馆提供的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院校录取登记表复印件,毕业院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证明需留下院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要求为单位办公电话)。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后的毕业证书,如受理后发现有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材料,我中心会电话通知认证人提供相关补充材料。

  3、专升本证书学历认证时,需要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进行学历认证。专科学历证书已经认证的,需要提交专科学历认证报告书。

  (二)大专学历

  1、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丢失者要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填写)。复印件要求为A4幅面。

  2、毕业时间在1991年及以前的毕业证书还需要提供:毕业院校档案馆提供的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院校录取登记表复印件,毕业院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证明需留下院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要求为单位办公电话)。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后的毕业证书,如受理后发现有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材料,我中心会电话通知认证人提供相关补充材料。

  二、认证结果领取时限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原则为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后出具学历认证结果(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认证进度查询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申请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凭证书持有人姓名和证件号码查询认证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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